2.肩部及手臂的檢查。手持金屬探測器從肩部開始,至右臂、右手、腋下、右側軀至右側腰部止,進行檢查,同時對右臂及手部加強手工檢查。
3.軀干的檢查。對于軀干的檢查遵循從上到下,由里到外的檢查順序,先檢查內層襯衣至西褲兜底部止,再檢查外層西服至西服下擺處止。同時對報警的部位要進行進一步的排查。6.將手持金屬探測器輕貼在受檢人皮帶的右側和左側勻速檢查,手持金屬探測器向后延伸至后腰中部止。同時對皮帶扣進行翻查。如果手持金屬探測器報警或在較高的安全檢查等級下,可對腰部進行進一步排查,對背部的檢查一般采用手與手持金屬探測器配合的檢查方式,將手持金屬探測器與手輕貼至乘客背部,勻速向下探測及摸查,覆蓋整個背部、腰帶、后兜部、大腿后側至窩處止。
8.乘客腿部及腳部的檢查從左側腰部開始,采用手與手持金屬探測器配合的方式向下檢查至左腳外側→左腳→左腳內側→左小腿內側→左膝蓋內側→右膝蓋內側→右小腿內側→右腳內側→右腳→右腳外側→右小腿外側,上移至大腿外側至右側腰部止。手掌貼合腿部,摸查是否有粘貼的非金屬異物。
人身檢查的方式多樣靈活,本著不排除疑點不放過的原則,在現場執勤中,可根據具體的情況或上級要求對整體程序做相應的調整。